补考和缓考资格的最终判定权归现任授课老师。
MPA课程补考申请条件:参加过课程学习,但是考试未及格的同学。
流程:开课后一周内本人提交亲笔签名的补考申请(一式两份)→MPA教育中心教务员审核签章→送交现任授课教师签字(现任课教师留存一份,中心留存一份)。
MPA课程缓考申请条件:参加过课程学习,且达到原任课教师的出勤要求,但是未参加期末考试的同学。
流程:原课程考试前本人提交亲笔签名的缓考申请(一式两份)→原课程任课老师签字→MPA教育中心教务员审核签章→新学期开课后一周内送交现任授课教师签字(现任课教师留存一份,中心留存一份)